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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推动我省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定于7月14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后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
(二)广州、深圳、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介绍工作情况;
(三)听取对《局领导联系地市工作制度》以及省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会人员
各地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负责人)1名,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08年7月14日16:30—18:00。
(二)地点:广州市广东大厦三楼多功能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广州、深圳、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于7月10日(星期四)前将发言材料报我局。
(二)请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将与会人员名单(会议回执附后)于7月10日(星期四)前报我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陈劼,电话:020-87688748,传真:87683021,
邮箱:zscqj_cj@gd.gov.cn)
主题词:知识产权 局长会议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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