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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在我省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我局定于2008年9月下旬在广州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成效,交流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经验。
(二)部署下一阶段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总结《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实施情况。
(四)讨论《广东省专利信息化服务和管理意见》。
(五)表彰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六)为我局认定的部分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部分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配发《专利信息分析系统》、《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等专利信息应用软件。
二、参会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主管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各1名,部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部分与我局合作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单位的负责人,部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
三、组织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会上将表彰一批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候选名单。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及负责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相关单位、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及负责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关单位的领导和骨干人员、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领导和骨干人员。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为: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集体10个以内,先进工作者20名以内。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领导班子开拓创新,团结有力,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投入、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指导和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积极落实我局的工作部署,并能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体现出较强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
2.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作用突出;
(2)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精通本岗位业务和专业知识,积极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3)热心服务、廉洁奉公,积极参与本地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参与了我局组织开展的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的具体领导、管理、组织实施工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时间要求
请各地组织填写“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可到省局网站下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于9月5日前以纸件(各2份)及电子邮件方式一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四、报送交流材料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认真总结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和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工作的成绩与经验,按照会议内容准备交流材料,字数3000-5000。
(二)请于9月5日前将交流材料以纸件及电子邮件方式一并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附件:1.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省知识产权信息运用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需报送交流材料的企事业单位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成思,电话:020-87684899,E-mail:zscqj_cs@gd.gov.cn)
主题词:知识产权 信息运用 会议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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